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2年09月27日 法妞问答律师

现在的市场环境是很适合企业发展的,适当的竞争可以更好的促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应该是良性的,如果储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是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公开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损害的行为。

除了上述两种主要的不正当行为,还有假冒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事实上,在现代经济社会,这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确实有很多,但是经营者更应遵循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坚持诚实信用原则,通过正当的方式去竞争,这样才能利己利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8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