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钱我该怎么办?

劳动工伤 福建-龙岩 2022-11-09
2022年2月29号至5月2号,我在福建中铁二十四局,做了两个月工,期间只拿到1300元生活费,因家里负担重,老板迟迟不给钱,无法只能离开,剩余工资6980元讨要多次未给,无奈打了三明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至今仍然没有结果,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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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劳动者收集合同书,工资欠条,上班签到表,打卡记录,与负责人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工友证人证言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为诉讼维权。
2022-11-09 08: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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