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协商不成,提供以下3种途径,操作方式由易到难:
1、可以致电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可以致电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其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企业支付拖欠工资;
3、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相关法律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023-12-13 08: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