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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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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是多久?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利南律师解答:
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商标权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利南律师解析:
商标权终止商标权终止的情况:
(1)因注册商标法律规定有效期期满又末申请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注册,造成 注册商标销户,商标权因此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全自动申请办理销户申请注册而造成 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异议被商标审查联合会判决撤销注册商标,而造成 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是终止而造成 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善,被商标局撤销申请注册或是经商标审查联合会判决撤销申请注册,而造成 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背商标法要求被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造成 商标权终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王利南律师简介
王利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有过司法审判以及法制新闻行业的工作经历。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曾任首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律助理以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还被聘为河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利南律师曾为华润、四通、浦发银行、北京高新投、中机电、格力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在知识产权、股权、经济合作等领域里办理过多起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曾经获得过省市领导甚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员的批示,还曾获得过今日说法、社会纵横等栏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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