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没到,债权人可以要求还款吗
在日常生活中,借款给他人是常有的事。有时候双方会签订借条,在借条中会约定还款的期限,如果还款时间到了对方却没有主动还款的时候,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还没到还款时间,能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
网友咨询:
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没到,债权人可以要求还款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前要求还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律师补充: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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