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主张还款利息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借贷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该约定借款的数额、还款的期限、借贷利息等内容,那么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利息是否不用偿还?
网友咨询: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主张还款利息吗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律师补充: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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