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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冒名股东与借名股东

2024年04月05日 法妞问答律师

  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借名股东,又称挂名股东、名义股东,表现为借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公司股东。

  网友咨询:

  如何区分冒名股东与借名股东?

  律师解答:

  冒名股东与借名股东最大的区别是:对被登记为股东是否知情。如果对方不知情则为冒名股东,如果对方知情并同意则为借名股东。

  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要从当事人在工商登记材料中签名的真实性、身份信息是否被冒用和盗用、是否有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是否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是否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是否存在恶意诉讼免除股东责任情形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被冒名情形。

  律师补充:

  对于冒名股东而言,被冒名股东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愿,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由于被借名人登记为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外观主义原则与公示原则,为保护无过错的公司债权人及公司其他股东,借名股东需对外承担股东责任。

  虽然法律保护被冒名股东的权利,但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等身份信息,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使用,因办理相关业务需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八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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