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以示对侵权人的惩罚。惩罚性赔偿可以在侵权赔偿中有限制的使用。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以示对侵权人的惩罚。惩罚性赔偿可以在侵权赔偿中有限制的使用。

网友咨询: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蔡青律师解答:

惩罚性的赔偿不能约定的,惩罚性赔偿是属于法定的情形,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进行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

5.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例如知识产权侵权、产品侵权等。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蔡青律师解析:

惩罚性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从违约金的数额来看,惩罚性的违约金设定时并不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数额必然与实际损失不完全符合。补偿性违约金在设定时需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在补偿性违约金条款过高时,法院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额作适当的减少。

2.由于补偿性违约金宗旨在弥补违约后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受害人在请求支付补偿性违约金的同时,不能另行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而惩罚性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因此不能代替损害赔偿的作用,受害人除请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补偿性违约金的支付要考虑实际损失,如果违约未造成实际损失,则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减免;而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考虑实际损失。违约金在一般情况下应为补偿性,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或法律无特别规定违约金为惩罚性的,则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为补偿性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蔡青律师简介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擅长法律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产纠纷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  损害赔偿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