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未成年人遭受性骚扰,可以向谁请求民事赔偿
未成年性骚扰受害者可以请求民事赔偿的对象有两个,一是施害行为人,二是受害者所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向行为人请求赔偿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向相关教育机构请求赔偿有一定限制条件:
首先,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其次,受害者是于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最后,有证据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教育机构尽到相应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对于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遭受第三人性骚扰等类似侵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此种情况下,不对受害者成年与否进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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