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欠钱不还要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要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欠债不还是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要确定管辖的法院,欠债不还提起诉讼的,要向被告人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债不还是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要确定管辖的法院,欠债不还提起诉讼的,要向被告人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欠钱不还要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吗?

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欠钱不还不一定要去当地法院起诉。

欠债不还是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就可以。

债务纠纷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法院起诉。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析

借条过了有效期,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达成协议,属于新债务,债务关系。

虽然借条已经过了借条的诉讼的时效,不再具有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力。如果对方承认欠条事实的话,则超过诉讼时效过期限是没有实质影响的。如果和平解决不行的话,仍然可以通过别的手段去阻止或者恢复借条的诉讼时效。但是采取的方法不多,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不要做出有违法社会道德的行为,同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和家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陈刚律师简介

陈刚律师: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已逾二十年,始终秉承诚信待人、踏实做事的原则,代理承办了大量民商事纠纷、重大刑事案件并担任了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受当事人及司法机关、同行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欠钱不还要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  债权债务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欠钱不还要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吗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