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是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前者是异议-裁定-复议,后者是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是程序利益,后者是实体利益。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析: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敏律师简介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自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至今8年,擅长金融借款、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执行异议  债权债务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8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