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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绕道接侄子回家路上出车祸死亡是工伤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初衷在于最大可能地保障在工作中或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达到尽量减少损失、减轻损害后果的目的。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初衷在于最大可能地保障在工作中或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达到尽量减少损失、减轻损害后果的目的。

网友咨询:

宋公明是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职工。4月4日下午17时下班后,宋公明和同事马小富、原小朋一起乘坐刘小仁驾驶的汽车回家,路上在餐厅吃饭并饮酒,饭后绕道去接宋公明侄子薛子涵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宋公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事故认定,司机刘小仁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宋公明、马小富、原小朋、薛小涵无责任。发生事故时,宋公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73mg/100ml。宋公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黄丹丹律师解答:

宋公明当天下班吃完饭后绕道接其侄子的行为,与其工作、回家或者日常生活没有必然联系且不是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径,因此该绕道行为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因此,宋公明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黄丹丹律师补充:

“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综合判断职工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即,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三是空间要素,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结合前述三个要素综合分析且必须符合“合理性”,将“上下班目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作为“上下班途中”的重要考虑因素。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曾任职于上市集团从事法务工作,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各类民事纠纷,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纠纷,合同审核,公司法律事务及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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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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