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先施工后招标是否合法,怎么处理?
工程招标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项目的开销有着推动的作用。因此,对于招标单位来说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工程招标。那么先施工后招标是否合法,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先施工后招标是否合法,怎么处理?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时应路律师解答:
先施工后招标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时应路律师解析:
最高院认为即使进行了形式上的招投标,合同仍然无效,主要有以下两点理由:
一、招投标是必须招投标项目合同效力的前提
对于必须要招投标的项目,招投标是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标才会形成合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当事人先达成约定并施工,之后才在形式上招投标的,顺序上来看就不可能形成有效合同。
二、形式上的招投标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为办理手续等目的,进行形式上招投标的,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保护公共利益与安全的目的,以及公开、公平的原则。因此形式上的招投标不属于有效的招投标活动,不能因此而获得有效的合同。
毕业于211大学,专职律师十年,现以刑事辩护为主,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公司法务等民商事案件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刑”“民”交叉,从各层次、各方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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