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发生工伤后终止合同的,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因为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付出脑力或者是体力的劳动。不能保证我们的身体不受到伤害。甚至有些伤害可能会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损失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酒店的维修人员,今年7月一次高空维修中摔掉了8颗牙齿,双手手腕骨折,其中一只手做了手术。我现在在家等工伤鉴定结果,想在明年做完假牙和取出手中的钢钉后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可以从哪些方面要求赔偿?公司现在让我去上班,我上班后再终止合同和不上班明年做完手术直接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谢谢!
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杨玉梅律师解答: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应属于工伤,在发生工伤以后,你可以享受最长一年的工伤治疗期,在此期间你原有的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照发。工伤鉴定完后享受工伤待遇。何时解除劳动关系取决于你,没有本质区别。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5级以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杨玉梅律师解析: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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