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酒后驾驶摩托车撞坏电动车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家人负责的人,不会喝了酒还开车。一些酒驾的人,在经历交警扣分罚钱后还是没改,继续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才有所醒悟。但是,那个时候醒悟已经来不及了,酒驾撞死人除了负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对方持A2驾照,而且是酒后驾驶一辆三无证件摩托车,以时速60左右的速度撞向我骑的是电瓶车,我没有驾驶证,对方酒精测试为0.26mg/100ml,我没有喝酒,,双方都没有受伤,两部车已经严重受损,请问如何处理,我应该如何要求补偿损失?
浙江坤顺律师事务所林齐平律师解答:
对方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可罚款1000-2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扣12分。如果对方无D或E准驾资格,还可并处拘留。
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成因和过错由交警判定,赔偿只是财产损失的话,先在交强险额度内承担财产是2000元,不足就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林齐平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林齐平律师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执业方向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侵权赔偿、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本律师多个经典案例。本律师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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