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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知识】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2022年08月25日 法妞问答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者都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比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当然这些都是在受害者还健在的情况下的赔偿项目。要是受害者因交通事故死亡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三)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之后,往往容易造成人员的重伤或者死亡,而此时视情节的不同,那么肇事者就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刑法》的规定,此时可能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一些犯罪。当然,追究了刑事责任后,也不能免除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还是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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