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有什么?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有什么?

2022年08月10日 法妞问答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就被告而言有权利针对本诉的原告向法院提起反诉的,而在反诉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当然,对反诉的提出也是有具体条件限制的。那么, 提起反诉的条件有什么呢?

1、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者抵销本诉的请求;

4、反诉的提起必须是在本诉起诉以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

5、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一、反诉的特点是什么?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一般而言,本诉的原告则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则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无反诉权,其诉讼地位仍然不变。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是互相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反诉请求是实体上的请求,不同于反诉、反驳;反诉是程序上的请求,是起诉的特殊形式,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或变更;反驳是抗辩的一种方式,即对程序或实体上的请求予以否认或不予认可,不能引起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或变更。

3、反诉具有给付内容且能抵销、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功能。本诉与反诉是两个既相似又有区别的审判程序,两者又都是给付之诉,即可以合审理,这样既能简化诉讼程序,又能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2、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事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前因后果都非常的复杂,如果被告方要提出反诉,首先得确认自己陈述的事实跟原告陈述的事实是有一定关联的,如果双方还存在着其他的民事纠纷,反诉跟本诉毫无关联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立案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9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