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以微信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以微信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024年05月27日 法妞问答律师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以微信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律师解答:

  以微信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管辖法院:

  1、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仲裁条款,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应当到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2、判断换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属于专属管辖的,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协议管辖条款,约定管辖地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4、当事人之间并未约定协议管辖或者协议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处理,即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

  律师补充: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需满足“特定的网络平台”+“平台上发布、展示商品”+“交易在平台上完成”的要件,即在特定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上面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发布、展示产品并完成交易。如果双方只是将微信作为协商的工具或者合同文本内容转发对方的载体和方式,则此情形不具有信息网络合同的特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7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