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哪些情形下,汽车金融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可以解散
汽车金融是由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贷款时,可以直接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优惠的支付方式,可以按照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来选择不同的车型和不同的支付方法。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汽车金融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可以解散?
律师解答:
汽车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律师补充:
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汽车贷款”等字样。汽车金融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架构,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汽车金融公司应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有关报告、监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报告、报表、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汽车金融公司在经营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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