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吗?
原告冉某奎与被告冉某平是邻居,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冉某奎殴打冉某平,将冉某平配戴的助听器打坏,冉某平反击将冉某奎打伤。公安局对冉某奎被伤害一案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以冉某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决定终止对冉某平的侦查并撤销案件。后原告冉某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冉某平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并口头赔礼道歉。
根据《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冉某平多次躲避冉某奎殴打,在受到冉某奎侵害后为避免持续性伤害而进行反击,主观上是为了制止对方,且根据在案证据证明冉某平的防卫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法院对原告冉某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那么正当防卫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六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在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救助的情况下实施的防卫行为。
(5)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6)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属合法行为,在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应当结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判断。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