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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024年02月26日 法妞问答律师

日常生活中,债权转让有可能会造成加重债务人的负担,如向不同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有可能会增加物流成本或者劳动成本等。

网友咨询:

有哪些情形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律师解答: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律师补充:

抵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互相负有债务;

2.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允许抵销的债务;

4.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当事人同意,也可抵销。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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