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之后还能追要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会就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情况作出约定。有时为争取孩子抚养权,当事人双方会作出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之后还能追要吗?
律师解答: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如果双方情况较离婚时发生重大变化,抚养方也能举证证明其生活存在明显困难,那么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律师补充:
抚养费,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还包括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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