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2024年03月29日 法妞问答律师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如“购房指标”“购车指标”等大量新型生活稀缺资源,而此类稀缺资源的获取之道,以及相应生活“困难”解决之法中,逐渐出现了“假离婚”的身影。

  网友咨询:

  “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假离婚”一般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在我国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的,就是真离婚了。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已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在双方已登记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约履行相关义务。

  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可能会存在一方假意离婚,另外一方却真意离婚,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需做具体分析,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虚伪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律师补充:

  婚姻绝非儿戏,无论结婚还是离婚,一纸文书背后附着的是人身、财产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双方是怎么协商的,办理离婚时都要慎重考虑。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0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