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借条未约定是否还要支付利息
在借贷关系发生的时候双方都会写一张借条,债权人日后也是可以通过借条来向债务人进行追债。但是有些借条里面的信息是不完整的,比如借条未约定利息,后来还钱的时候债务人就会有侥幸心理了。
网友咨询:
借条未约定是否还要支付利息
律师解答:
借条上没有写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债务人无需支付利息,债权人也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律师补充:
借条上没写利率是否还要支付利息视情况而定: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债务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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