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融资借款 >>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恋人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恋爱期间的债权债务并不明确,但分手后法庭相见,形成债务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的,分手后谁来还贷?

恋人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恋爱期间的债权债务并不明确,但分手后法庭相见,形成债务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的,分手后谁来还贷?

网友咨询: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吉鑫律师解答:

情侣贷款做生意,一般来说是一起欠的帐,如果分手以后是应该双方都一起还的。

一方进行借贷是一方的个人贷款,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就算以后结婚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贷款的钱到的两个人的账户,那么两个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贷款是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用于店铺经营使用,收入共同获益,二人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吉鑫律师解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婚前恋爱同居已较为常见。但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的男女之间既不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在财产权益法律保护上也有着明显区别:夫妻财产制以法定共同共有为主,约定个人所有为例外;同居关系中以个人所得归个人所有为主,共同劳动所得共有为特殊情形。

基于财产制的不同,二者在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应当严格区分。非婚同居的男女之间并无夫妻身份,一方即使在同居人的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上签字,若未表明担保人身份或通过其他事实可推定其为担保人的,则不承担担保责任,更不能以此认定其为共同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吉鑫律师简介

执业领域:⺠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共同债务  融资借款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