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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2023年11月28日 法妞问答律师

  优先承租权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

  网友咨询:

  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租赁关系是优先承租权产生的前提,没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则承租人不享有租赁权,也不能享有优先承租权。

  2、出租人有继续对外出租的意思表示。租赁期届满之后,在原出租人有意愿继续出租房屋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才能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出租人把房屋收回后自己居住,原承租人就没有“优先承租权”。同时,如果出租人出卖该房屋的,法律赋予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满足同等条件。可以参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中同等条件的相关规定,即相同的租期、租金、付款方式等。

  4、在合理期限内主张。为保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能够主张权利,出租人应当承担通知义务。

  律师补充:

  优先承租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承租人居住、经营权益。有权利就有就有救济,优先承租权被侵犯了,侵害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时,承租人既可以诉请行使优先承租权,也可以诉请由出租人赔偿损失。具体赔偿范围包括:承租人因丧失继续承租房屋机会搬离原租赁房屋而支出的搬迁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承租人因丧失优先承租权而承租同类房屋(地理位置、房屋性质、人流量等)因房屋市场价格上涨产生的租金差价损失;因丧失优先承租权,承租人另行选址、未能正常经营而产生的合理期间的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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