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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常年不用或已经报废无法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被人们称为“僵尸车”。僵尸车长期占用空间资源,不仅影响居民出行,扰乱停车秩序,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小区业主的僵尸车,物业有权清理吗?
律师解答:
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僵尸车”的问题。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所以很难进行处理。
如果没有找到僵尸车的车主,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处理,否则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合法财产。为尽量避免法律纠纷,物业公司可以对小区业主的车辆进行登记,尽快寻找僵尸车车主,提醒业主处理车辆,或将僵尸车情况报告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如果物业或相关部门已经将废旧车辆处理掉了,那么要对这些被处理的车辆数量、车牌等信息做好登记,并且将卖车款项保存好,不能占为己有,一旦有业主来找他们主张权利,可以从款项上与业主沟通协商,做好后续工作。
律师补充:
物业公司还可以这些车辆常年没有交纳停车费为由提起诉讼,同时,这些“僵尸车”的停放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这些车拖走。
在路面上的僵尸车,交警部门认定完以后会直接拖走。所有被拖走的“僵尸车”,如果达到报废标准,交警部门会依法报废,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主需到交警队处理,限期未处理的将被依法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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