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儋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北京综合法律咨询 > 昌平区综合法律咨询

+陈坚

北京-昌平区综合1个月前

¥29.00

我爱人3月份至今在美容院上班,今年11月中旬在给客户做美容的时候,刚给客户带上仪器的时候就”啊”的疼了一声,当时并未在意,过了几天后客户去医院检查告知第4根肋骨骨折。随后向爱人所在店提起赔偿,于12月6日晚最终确认赔偿6.5万元(据说签署的协议里说明是我爱人操作的原因)。客户一直跟店里说是仪器问题导致导致的,并不是服务原因造成的(有录音)。但店家认为仪器没有问题,全是我爱人的问题,需要我爱人承担50-60%的赔偿。
1、这种情况怎么界定是不是我爱人的原因?
2、如果不是我该怎么做,如果是我该承担多少的赔偿?
3、该美容院一直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针对以上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谢谢!

14位律师回复

曹如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美辰律师事务所

30"

37人收听

袁柏林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48"

37人收听

李金慧勇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43"

39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