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死者是否还享有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网友咨询:
死者是否还享有肖像权?
律师解答:
自然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意味着民事权利主体的消亡,但其肖像却会继续存在,且承载着死者近亲属或继承人一定的精神和财产利益,他人未经死者近亲属或继承人同意擅自使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当然,对死者肖像的保护也不是没有边界的,其同样应当受到《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关于肖像合理使用的限制,特别是在第三人使用肖像是基于公共利益且使用行为在必要限度内的情形下,不应当认为相关行为侵犯了死者近亲属或继承人就死者肖像所享有的权益。
律师补充: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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