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的,谁承担责任
履行债务就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为。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履行按时偿还欠款的义务,借款人到期偿还欠款就是履行债务的行为。
网友咨询: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的,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为了适应复杂的交易实践需求,现代民法对涉他合同予以认可。涉他合同,又称为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包括利益第三人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突破了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但是未突破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对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只要第三人履行该债务目的合法或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即可认定为第三人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
律师补充: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与债务转移具有一定相似性,两者都是给予第三人以负担。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未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且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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