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对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写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携手一起走到人生终点的。当爱已无法挽回,当婚姻给你带来的只是百般痛苦,那么,唯有用离婚来结束这一切。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律师解答:
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到庭的,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到庭。必须到庭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属于当事人应当到庭的情形。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前提条件。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庭。
律师补充: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司法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较多,有些人甚至错误的认为,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就无法判决离婚。而且很多时候被告不愿离婚,故而恶意潜伏起来。躲不是办法,反而还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不管是要想挽救婚姻,还是想争取小孩抚养权或者更多财产,出现离婚诉讼时,应积极面对,并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可能达到想要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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