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签了离婚协议后,还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网友咨询:
签了离婚协议后,还可以反悔吗?
律师解答:
签了离婚协议后,还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并非签署后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等到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才发生法律效力。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协议书都是可以提出修改要求的。
如果双方以此协议为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则双方对协议的效力一般不会提出异议。若双方签订过程中具有胁迫、欺诈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的,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能办理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
6、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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