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员工离职需要遵循哪些流程?
员工离职的一般流程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表明其离职意愿。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需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批,并在通过后确认离职。
3、员工离职后,需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等。
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可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一、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组织包括:
(1)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如调解无果或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劳动者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它是劳动者寻找新工作时的重要凭证,有助于新雇主核实劳动者的工作经历,避免潜在纠纷。
2. 离职证明是办理个人档案转移的必要文件,劳动者需凭此证明将档案存入人才交流中心。
3. 离职证明也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关键文件,劳动者需凭此证明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