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汽车违章应该如何处理?
处理汽车违章应前往当地交通大队。
当车辆出现违章行为时,驾驶人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相关的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大队进行违章处理。若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将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会超过罚款金额。
办理违章扣分所需材料
办理违章扣分时,驾驶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行驶证;
3. 驾驶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4. 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汽车违章罚款缴纳途径
缴纳汽车违章罚款有多种方式:
1. 自助机具转账:驾驶人可使用本市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在银行的自助终端、存取款一体机上进行转账缴纳。
2. 现金缴纳:持现金的驾驶人可在本市银行指定网点的柜面缴纳100元整数倍的罚款,特定金额(如50元或以下)的罚款也可通过柜面办理。
3. 网上银行:已开通银行网上银行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自助缴纳。
4. 自助缴款卡:驾驶人还可使用附有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信息的自助缴款卡,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等方式缴纳罚款。
违章停车处罚标准
对于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1. 机动车违规停放,阻碍交通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2. 机动车违规临时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
3.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