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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16 交通事故 阅读量: 106

一、酒驾判定标准

1. 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2. 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属于饮酒驾驶。

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 对于初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如果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将被吊销。

3. 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为严厉,包括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驾驶证吊销,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证将被吊销,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3.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以下情况下将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逃逸的;

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的;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存在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逃避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检查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处罚的;

其他应予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 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

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公安机关有权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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