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首次无证驾驶能否避免拘留?
初次无证驾驶并非必然导致拘留。
初次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确实会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罚款范围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除了罚款,交通管理部门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证驾驶的行为人,拘留并不是必须的处罚措施,而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以下列举了一些被视为无证驾驶或相关情形的例子:
1. 完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 通过非法手段或未经正规考试取得的驾驶证。
3. 驾驶证已被注销或吊销但仍继续驾驶。
4. 不符合驾驶条件却非法获取驾驶证的人员。
5. 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但驾驶人仍继续驾驶。
6. 驾驶证被交管部门暂扣期间,驾驶人仍继续驾驶。
7. 持有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的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
8.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境内驾驶。
9. 驾驶人驾驶的车辆超过了其驾驶证上的最高准驾车型。
这些情形均可能被视为无证驾驶或相关违法行为,并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