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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可以立案的依据是什么
2019-01-21 刑事辩护 收听量: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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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韬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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