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濮阳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2019-01-21 刑事辩护 收听量: 514
00:00 59″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法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法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法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韬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6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