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土地是一个国家至关重要的物质资源,这关乎国民生计,能带来巨大的效用,对于那些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则会涉嫌犯罪。那么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体。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律师补充: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院一般判刑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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