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主管调为销售员,可以向单位要赔偿吗?

劳动工伤 吉林-白山 2022-11-11
销售主管被调岗为普通销售员,罗女士认为这样的调岗具有侮辱性,要求公司赔偿20万元;而公司则表示属于整个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并且其薪资及职位都无变化,仅工作内容有变,与罗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双方闹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罗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情形,无需向罗女士支付经济赔偿金。单位有责任支付罗女士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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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没有。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调岗,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而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否合法,应当基于以下几点来进行判断:一是必要性;二是合理性;三是正当性。本案中,某公司对罗女士的调岗是基于经营需要,并且整后罗女士工资组成及奖金考核基数无变化,公司调岗也不具有主观恶意。所以公司的调岗是合理合法的,而罗女士被多次警告过后仍不履行调整后的工作职责,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自然不用给经济赔偿金。

单位对劳动者有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2-11-11 1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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