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高空坠落砸坏爱车老人起诉物业,物业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吉林-长春 2023-09-11
苗先生家住普陀区某大型社区内。2020年12月,苗先生准备开车时,发现车顶居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花盆砸坏,苗先生立即报警。警方勘查后,并没有找到坠落花盆的印痕,所以花盆的主人难以确定。苗先生遂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物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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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023-09-11 15: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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