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不慎碾压外孙致死获刑1年

刑事辩护 北京-东城区 2023-09-09
今年1月16日,陈某女儿一家到陈某家中聚餐。18时许,陈某到自己和他人共用的院坝内驾驶小型汽车准备送女儿一家回家。此时,陈某3岁的外孙高某正在家门口玩耍,其余人员均在家中。陈某驾驶车辆掉头时,先向左后方行驶,并通过后视镜确认院坝上没有人或物品。但其在向右前方转弯的过程中疏于观察,致使车辆右前轮将不知何时跑到车前的高某碾压。高某随即被送往儿童医院救治,后经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主动报警并投案自首,认罪认罚。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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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祖孙关系,有很深的血缘亲情,高某的死亡给陈某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同时,陈某的入狱也会给高某的父母造成情感上的“二次伤害”。另据陈某供述,在其启动汽车时,高某离涉案车辆有较远距离,仅在很短的时间内,高某就跑到了车辆的右前轮处,因其身材矮小,陈某未加注意才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陈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遂依法对其判处缓刑。
2023-09-09 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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