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网友认为: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是应当由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的。

网友感慨种了5年的苗圃,投了近70万,赔了不倒50万,没理可讲,不行就抓你,只有规定,倒是好过了那些投机倒把的了,第一次感觉社会让人好失望。


还有网友提问农村危房改造户村里在异地安排了宅基地更换原老宅基地我想问问我能享受什么优惠和补贴吗?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6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