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公检法可以要求原告与被告必须接受庭外和解或者司法调解吗?
法律有规定法院对于宅基地相邻关系纠纷,离婚,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必须调解。但是不能强迫任何一方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结果。检察院是公诉机关,刑事部分不能调解,民事部分不组织不参与调解但是可以认可双方合法的调解结果。司法局的话,通常他们会做调解工作,但是同样不能强迫任何一方接受调解或接受调解结果。公安局同理。
规定要组织调解工作,和强迫双方接受调解安排以及结果是两回事。既可以拒绝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结果。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一次成功的谈判必然建立在双方的让步之上。调解与否,都不可能达成所有的目的,无论对那一方。
法院巴不得所有民事案件都调解了解,在庭审的时候也会一再建议双方进行调解…
你可以把调解想象成砍价,价格谈不拢自然没有调解结果。即使全部讲好了,临签字要加价,谈判破裂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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