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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夫妻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不区别具体情况对于所有的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以犯罪论处也是不科学的。例如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方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如果在这期间,男方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和性权利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主观和客观特征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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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奸罪  强奸罪主体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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