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设立见证人制度,是对侦查阶段当事人参与权不足的一种机制性平衡,也是程序正义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化方式。

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设立见证人制度,是对侦查阶段当事人参与权不足的一种机制性平衡,也是程序正义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化方式。

网友咨询: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邓云翔律师解答:

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邓云翔律师解析:

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提出异议时,见证人要为他亲眼所见的情况作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邓云翔律师简介

毕业于武汉大学,担任多家央企在湖北分支机构及本地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领域有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也曾承办过多起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见证人  刑事辩护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4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