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网友咨询:

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星法智律师事务所李宝律师解答: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权的客体应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星法智律师事务所李宝律师解析:

发明创造属技术范畴的概念,但作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则是一个法律范畴的概念,因而专利权的客体除具有发明创造特征外还必须具有适法性。

(1)它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创造,属于技术范畴。人为的规定、非技术的发明创造不能作为专利权客体。

(2)必须具备再现和可实施性,并且是已完成发明创造。

(3)其发明创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不属于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4)发明创造还得具备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体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李宝律师简介

做了很久的法律咨询,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让人人请得起律师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客体  知识产权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有哪些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