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犯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犯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1月1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招摇撞骗,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含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常见的犯罪手法多见于: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女性好感,进而骗钱骗色,多数女性往往因担心颜面而不敢揭发,造成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招摇撞骗,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含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常见的犯罪手法多见于: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女性好感,进而骗钱骗色,多数女性往往因担心颜面而不敢揭发,造成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网友咨询:

犯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河南豫尊律师事务所康健律师解答:

招摇撞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招摇撞骗罪。

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

河南豫尊律师事务所康健律师解析:

要区分招摇撞骗罪的罪与非罪,首先要搞清楚本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着手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从《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文义来看,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并不要求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条文中的“情节严重”属于量刑情节,和犯罪构成无关,因此,招摇撞骗罪应属于行为犯。但是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如果行为人偶尔一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而给予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康健律师简介

深耕法律一线 办案经验丰富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犯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招摇撞骗罪  刑事辩护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犯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哪些人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4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