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女生疑因房东拒退押金服毒身亡,房东主张的房屋损坏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近日,陕西西安,因房东拒绝退还3100元租金和押金,一名大三女生服农药身亡。据悉,11月10日,女生和房东开始协商退房事宜,随后房子转租成功,女生要求房东退回租金和押金共4400元,可房东却借故房屋受损,需要扣钱,只肯退还1300元,女生声称要到法院起诉,房东遂被激怒骂女生“被人玩弄”,后来女生付农药自杀身亡。那么,房东主张的房屋损坏等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710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该女生在承租期间,房屋部分用品的损害,如果是在正常的使用范围内,是不用承担任何费用的。房东自身要承担自然损坏的部分,不应全部损失由租客承担。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