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曹树昌律师:十年前的抢劫案,是否还在追诉期?
民事诉讼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刑事诉讼中也有追诉时效的规定,追诉时效经过后,将不再追诉立案,但是不同的犯罪其追诉时效也有所不同,那么十年前的抢劫案,是否还在追诉期?
网友咨询:
请问我朋友十年前犯了抢劫罪,他还在逃,这么久了公安还会追究吗?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曹树昌律师解答:
十年前犯了抢劫罪还在逃,,如果没有立案,抢劫罪的最高刑为死刑,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追诉期为二十年,因此本案还在追诉期内。如果已经立案就不受时间的限制,公安局还会追究的。
1、追诉时效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曹树昌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追诉时效是国家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是司法机关依职权而执行的,而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有效期限,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是其出于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需要,向对方行使请求权。
联系是都是由法律所确定的时效。都存在中断、延长的情况。区别是第一,确定标准不同:追诉时效是根据各个具体犯罪的法定刑轻重来确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特殊的为一年。第二,起算标准不同: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曹树昌律师执业三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其具有融法学、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于一身的综合素质和知识结构,致力于经济犯罪的研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综合实力和敬业精神是其执业的基本特点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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